武汉男子借款20万陷入“以贷养贷”,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拘

武汉男子借款20万陷入“以贷养贷”,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拘

hyde025 2025-07-10 装修趣闻 2 次浏览 0个评论
封面新闻记者 石伟

  “借款20万实际到手18.8万,却要还款31.2万。希望我的遭遇能警示到别人,千万不要碰砍头息贷款。”近日,武汉市民高先生反映,他在电话推销下贷款20万后,一年内陷入反复借新款还旧款泥潭:累计借款1741.58万,实际已还款2887.6万,但被告知还欠470多万。对方以他老婆孩子威胁继续还款,他无奈报警求助。

武汉男子借款20万陷入“以贷养贷”,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拘高先生手写的借条(受访者供图)

  目前,已有6名放贷者被警方刑事拘留,其中4人被逮捕,案件还在继续侦办中。

  当事人:

  借款20万陷入借贷“循环漩涡” 

  还款2887.6万,仍欠470多万

  高先生介绍,他初中辍学后跟着父母做小生意,之后自己办了个小型的二手家电回收厂。前两年,他的货物积压,生意出现亏损,征信逾期,无法正常贷款

  “2023年10月,接到一个推销放贷业务的电话。首笔借了20万元,约定6个月期满。”高先生说,这是社会上常说的“砍头息”,实际放款18.8万元,放款时要扣除首期利息、手续费共计1.2万元。

  贷款当天,高先生称,他就被催还首期款4.1万。这笔20万元的借款,他实际能支配的只有14.7万元。

  贷款期满的时候因为手里没钱,对方又介绍其他放贷者给他,让他借新款还旧款。

  首笔20万贷款,他实际还了31.2万元,加上手续费,多还了12.8万元。

  高先生说,他的借款合同大部分是网络签订后生成,还有一些是手写合同。合同中都约定了贷款金额、贷款期限、总计利息。实际还款时,并非按照合同数额执行,“比如合同约定单月利息200元,6个月利息1200元,实际上偿还的利息都是数万元,甚至超过10万元。 ”

武汉男子借款20万陷入“以贷养贷”,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拘高先生签订的电子借条(受访者供图)

  高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,2024年5月的一笔30万元、两个月期限的贷款,实际到手23.8万元,实际还款40.8万元,多还款17万元;2024年7月一笔30万元、一月期的贷款,实际到手22.07万元,实际还款44.8万元,多还22.73万元,利息比到手的本金还多。

  高先生称,这些放贷者都在同一栋楼里,他在同一栋楼反复循环借款,累计贷款100次左右,累计借款1741.58万,实际还款2887.6万。2月底,放贷者算账后告知高先生,他还欠470多万元。

  2月22日,高先生向唐家墩派出所报警。在警方介入下,其中两个放款者退还高先生170万元,他的欠款累计还有300多万元。

  放贷者:

  6人因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

  有人称“可以告他敲诈勒索”

  记者向高先生提出疑问,从最初的20万元借款,到最后还款2800多万元,最终多还了1100多万,为何有能力多还款1100万,却没有“刹车”止损

  高先生说,初中辍学后跟着父母做小生意,没经历过这样复杂的事情。期间,他没敢把借款的事情告诉家人,也曾向朋友借钱,希望提前还清贷款。“我找朋友、生意伙伴借了几百万,还把车、房子卖了,但追不上利滚利的速度。他们催款的时候,云淡风轻提到我老婆孩子的信息,我非常害怕,觉得这个无底洞永远填不满,2月份跟家人讲了,家人让我报警。”

武汉男子借款20万陷入“以贷养贷”,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拘高先生卖车的合同(受访者供图)

  根据借款合同上的信息,记者曾联系了6名放贷者。其中一人未接电话,2人声称从未进行过放贷行为,且不认识高先生;有3人承认向高先生放款,“但与高先生是朋友,是给他帮忙。 ”

  一名放贷者表示不希望事情闹大,提出要与记者“坐下来谈谈”。另一名放贷者表示,曾退还70万元给高先生,如果高先生觉得不够,“我可以告他敲诈勒索。”

  高先生告诉记者,他的首次贷款就是受到“低息”诱惑,当时确实缺钱,也因为警惕性不够才越陷越深。“警方核算,我那些贷款的平均利息,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高出500多倍。希望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受到警示,不要碰砍头息贷款。”

  7月9日,高先生称接到警方通知,已有6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,其中4人已被逮捕。

  记者注意到,6月5日江汉区政府在市民投诉热线平台回复高先生,确认了上述6人的刑事处理措施。

  律师:

  砍头息、套路贷是重点打击对象

  非法经营罪可判五年以上

  在采访期间,记者也曾接到自称是“某某银行”的电话,推销低息贷款。为验证高先生的遭遇,记者前往一家自称“某某银行金融中心”探访。

  这实际是一家金融公司,占据了某高档写字楼的整个楼层,现场并非电话宣称的某某银行。楼层分隔出的房间里,上百人正在电话推销、与来访者洽谈贷款事项。工作人员简单询问情况后,表示一两次逾期不影响征信,可以向记者放贷40万。记者表示只需要20万,对方则以“利息很低,能多贷就多贷点”劝说。

  记者质疑,为何这里不像电话中宣称的“银行”,对方含糊表示“是与银行合作”。记者反复询问是否要收取手续费,对方都否认了。但在计算金额时,记者发现实际收款金额比申请贷款额度少了4万元,记者反复追问,对方才承认“银行要先放款给我们,我们再放款给你,中间有手续费”。

  记者确认利息额度时,对方表示“每月只要大几百元”。记者继续追问,对方则表示“签合同的时候会给你看”。

 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应欢表示,高先生的案例在此类案例中属于“让人震惊”的程度。“以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标准是36%,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,现在的新规是按照当月的LPR指数计算,不能超过LPR的4倍。他这个滚到3000多万欠款,太离谱了,是法律严格打击的对象。”

  肖应欢介绍,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砍头息、套路贷不属于普通民间借贷,2022年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出台司法解释,针对这类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违法现象进行专门打击。“这种贷款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,以低息、无抵押、无担保、快速放款等宣传为诱饵,利用普通人财会知识不足没有清晰认知,进行复杂的算法,以虚假口头承诺、隐藏条款等方式误导签订合同。借款人无法还款,再安排关联公司提高额度继续放款,诱导借款人以贷养贷,让人脱不了身,卖房卖车倾家荡产。”

  肖应欢介绍,此类涉案者常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,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“但这种灰色产业有时候还涉及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行为,会被多罪并罚。普通市民一定要警醒,不要相信无抵押无担保宣传,一旦发觉不对要及时报警,以免越陷越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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