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8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章更生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,被告人章更生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(营业部)总经理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被告人章更生身为银行工作人员,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公开资料显示,章更生出生于1960年5月,安徽东至人。1984年,章更生本科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(现东北财经大学)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;2000年,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
章更生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工作多年。公开资料显示,他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副行长、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,中国建设银行营业部、集团客户部(营业部)总经理,2006年10月兼该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,2010年12月起出任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管理层成员。
2013年4月,章更生出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,2015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执行董事、副行长。2013年6月至2018年7月,他还兼任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,2019年12月起兼任建行亚洲董事长。2021年7月至2024年11月,章更生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。
2024年11月8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,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章更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4月23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章更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 章更生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抗组织审查,搞迷信活动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,公款吃喝;无视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;靠贷吃贷,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授信、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
章更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章更生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5月21日,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称,章更生涉嫌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对章更生作出逮捕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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